关于在企业内部实行优化劳动组合 和在厂内实行职工待业退养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1-11 点击量: 3243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搞活固定工制度已成为当前改革劳动制度的重要一环,有计划地搞活固定工制度势在必行。近几年来,我厂在用人制度方面搞了不少改革,效果是明显的,但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今后我们厂在这个方面要形成制度化。89年我厂重点是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优化劳动组合;二是在厂内实行职工待业制度;三是对有关人员实行退养办法。优化劳动组合这几年我们厂已逐步走上了这条路,但是还没有公开合法化。什么叫优化劳动给合?简单地说就是一级选聘一级,总厂厂长挑选分厂厂长,分厂厂长挑选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挑选班组长,班组长挑选组员,一级对一级负责,副手对组合虽然不能搞“帮化”、“派化”组合,但是必须是“合把子”人之间的相互配合支持。“不服管”和“滥竽充数”均属淘汰之列,一旦被优化下来将是很正确的现象。各单位各岗位优化组合下来的职工可以另被他人组合也可以组合他人,如果到最后成为“无家可归”者,那他必须自谋出路,如果什么出路也没有,那他就加入待业之列,享受我厂内部待业待遇。哪些人在我们称为待业人员呢?范围主要有下面四个方面:一是已经分配工作,而本人不肯到岗者;二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撤销或被兼并单位职工而且接受单位又不愿安置者;三是由于本人表现不佳被所在单位辞退而又没有新岗位者;四是其它方面原因一个月内仍然没有工作岗位者。从待业时候起,这些人只能每月享受四十元的基本生活费,三个月内仍没有正式工作的,停发全部待遇,或者将被除名处理。在我们厂内,有一部分同志因为年龄体质或残疾原因而全厂各单位着实难以安置,我们厂将采取让其提前退养的办法。退养的年龄女的改在45岁左右,男的改在50岁左右,退养的生活费最低不少于每月40元标准,其它根据其原来收入基础决定。这些人退养期间,工龄照算,符合调资条件时可以照样办手续,但不拿新工资,到真正符合国家退休条件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